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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寄送入出版品審查注意事項 4
肆  本注意事項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0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4
肆  本注意事項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