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寄送入出版品審查注意事項 2貳 出版品之書籍及雜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禁止閱讀:
一 文字內容之記載足以誘發他人性慾者。
二 文字內容刻意強調色情行為者。
三 女性人體圖片,刻意暴露乳部兩點、性器官、性器官毛髮,或隱約可
看出性器官者。
四 男性人體圖片,刻意暴露性器官、性器官毛髮,或隱約可看出性器官
者。
五 男、女性裸露照片,姿態淫蕩或有猥褻行為者。
六 雖類屬醫藥及衛生保健圖片,但對性行為有過分描述或刊載者。
七 凡經新聞局列「查禁圖書目錄」之查禁書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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