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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員工輪值役男宿舍實施要點 6
六  值勤人員當日無法值勤時,應自行協調其他同仁換班或代班,並副知
    專責管理人員 (專員) 知悉。
民國 91 年 06 月 11 日訂定
6
六  值勤人員當日無法值勤時,應自行協調其他同仁換班或代班,並副知
    專責管理人員 (專員) 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