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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定期評鑑實施要點 1
一、為建立公正、客觀及公開之檢察長定期評鑑制度,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91 年 01 月 2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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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建立公正、客觀及公開之檢察長定期評划制度,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