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離島監所人員轉調陞補實施要點 1
一  為鼓勵離島監所人員工作情緒,及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實施要點。
民國 78 年 10 月 18 日修正
1
  一  為鼓勵離島監所人員工作情緒,及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