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員機動員額配置運用要點 2
二  本要點所稱機動人員,係指負有機動任務得隨時調派支援其他監所工
    作者,其待遇與權益與非機動人員同。
民國 78 年 12 月 22 日訂定
2
  二  本要點所稱機動人員,係指負有機動任務得隨時調派支援其他監所工
      作者,其待遇與權益與非機動人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