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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薦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因應檢察機關刑事鑑識業務需要,解決法
    醫師人力不足問題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1 年 07 月 16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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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因應檢察機關刑事鑑識業務需要,解決法
      醫師人力不足問題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