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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圖書室借書簡則 17
十七  上網若需下載資料,應自備磁片。如需列印應繳納工本費,每張新
      台幣三元。
      第十五項及前項所收之費用,報繳國庫。
民國 86 年 05 月 17 日修正
17
十七  上網若需下載資料,應自備磁片。如需列印應繳納工本費,每張新
      台幣三元。
      第十五項及前項所收之費用,報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