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各級單位應實施勤( 業) 務督導。 勤 (業) 務督導實施方式,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準用矯正人員 有關規定。
二十四 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各級單位應實施勤 ( 業) 務督導。 勤 (業) 務督導實施方式,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準用矯正人員 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