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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各單位新聞資料提供及處理應行配合要點 1
一  為建立本部新聞資料提供及處理機制,以建構良好之媒體關係並強化
    本部網站之可讀性及實用性,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7 年 06 月 0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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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建立本部新聞資料提供及處理機制,以建構良好之媒體關係並強化
    本部網站之可讀性及實用性,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