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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26
二十六  本部暨所屬各機關因業務需要,應組成資訊稽核小組,定期或不
        定期稽核資訊作業情形。
民國 83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26
二十六  本部暨所屬各機關因業務需要,應組成資訊稽核小組,定期或不
        定期稽核資訊作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