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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1
一  本要點依行政院七十六年四月二十日台七十六經字第七五○一號令頒
    「行政院所屬機關電腦設備安全暨資訊機密維護準則」第二十九條訂
    定。
民國 83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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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要點依行政院七十六年四月二十日台七十六經字第七五○一號令頒
      「行政院所屬機關電腦設備安全暨資訊機密維護準則」第二十九條訂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