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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特約法醫師及榮譽法醫師表揚要點 1
一、各地方檢察署所聘特約法醫師及榮譽法醫師之表揚,依本要點行之。
民國 85 年 03 月 13 日修正
1
一  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所聘特約法醫師及榮譽法醫師之表揚,依本要點行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