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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 7
七、檢舉人同時或先後檢舉之事實,具有刑事訴訟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
    款之相牽連案件關係,而可請領不同檢舉獎金者,給予核定最高額檢
    舉獎金。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