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得統合各相關機關或指定機關(構)負責檢驗、保管查獲之毒品、 毒品半成品、先驅原料及化學品,並嚴密監督管制其檢驗、保管及處理流 程,各機關(構)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行政院得指定機關 (構) 負責檢驗、保管查獲之毒品,並嚴密監督管制其 檢驗、保管及處理流程。
受理舉發機關於接到報告時,應訊即查實,依法辦理,對檢舉人之姓名應絕對保守秘密, 並切實保障其安全。 如有洩漏消息,稽延時日或藉端敲詐徇私庇縱等情事,或檢舉人有挾嫌陷害,而故為裁誣 者,均應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