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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9
九  共犯中有已獲得假釋者,如該受刑人合於假釋條件而無特殊情形時,
    應儘先辦理。
民國 85 年 06 月 24 日修正
9
九  共犯中有已獲得假釋者,如該受刑人合於假釋條件而無特殊情形時,
    應儘先辦理。
民國 81 年 03 月 19 日修正
9
九  共犯中有已獲得假釋者,如該受刑人合於假釋條件而無特殊情形時,
    應儘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