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全部出版者,於其全部重製完畢時,分部出版者,於其各部分重製完 畢時應給付報酬。 報酬之全部或一部,依銷行之多寡而定者,出版人應依習慣計算,支付報 酬,並應提出銷行之證明。
著作物全部出版者,於其全部印刷完畢時,分部出版者,於其各部分印刷 完畢時,應給付報酬。 報酬之全部或一部,依銷行之多寡而定者,出版人應依習慣計算支付報酬 ,並應提出銷行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