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行政執行應作成執行筆錄。但直接強制或即時強制,因情況急迫或其他原 因,不能作成執行筆錄者,得以報告書代之。
民國 89 年 01 月 12 日訂定
第 9 條
行政執行應作成執行筆錄。但直接強制或即時強制,因情況急迫或其他原 因,不能作成執行筆錄者,得以報告書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