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04:0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行政執行應作成執行筆錄。但直接強制或即時強制,因情況急迫或其他原
因,不能作成執行筆錄者,得以報告書代之。
民國 89 年 01 月 12 日訂定
第 9 條
行政執行應作成執行筆錄。但直接強制或即時強制,因情況急迫或其他原
因,不能作成執行筆錄者,得以報告書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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