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17:5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哺乳室使用須知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5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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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室開放時間,非哺乳人員及男性不得進入。但有特殊情事者不在此
    限。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