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21: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05 日
4
四、本署設置首長電子信箱及民意信箱,受理人民以電子郵件陳情,由研
    考科收受後登錄陳核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