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3:4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學生愛院志願服務施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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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辦理愛院志願服務所需經費,由本院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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