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使用為民服務單一窗口民眾休息區電腦及網路者,以辦理接見家 屬及洽公民眾為限;使用接見室家屬等候區電腦及網路者,以辦理接 見家屬為限。申請使用時,需持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向 為民服務單一窗口或接見登記處辦理登記,並填寫為民服務網路使用 簿冊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