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6:1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災害防救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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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矯正署及各矯正機關應設置防災專用連絡電話及傳真機,供作災害
      防救之緊急聯繫通報及指揮監督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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