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5: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機關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3 月 31 日
17
十七、役男服勤有使用交通工具之必要時,服勤單位應依調派車輛優先順
      序調度支應。
      服勤單位提供交通工具予役男駕駛時,應符合第九點之輔助性工作
      勤務,並先查明其有無駕照,使用之役男並應善盡保管之責。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