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7 10:3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2 年 0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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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請求協助與執行請求之相關資料均應予保密。但依請求目的使用者
      ,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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