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8: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推行國民保防教育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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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民保防教育之推行,由法務部調查局負責並協調有關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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