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2:0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廉政委員會設置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16 日
4
四、本會秘書業務由法務部負責。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法務部部長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會事
    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