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5:2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文康室使用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31 日
5
五、欲申請使用文康樂室者,應先至總務科填寫申請簿,並經總務科長核
    准、交付鑰匙後,方可使用,申請人如不按規定申請使用,將不准其
    續借使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