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8:2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67
六十七、炊場工作人員之衣著,及場內飲食器具,應保持整潔。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