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9:3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7
十七、不得任憑收容人有越軌行動或脫離戒護視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