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21:1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辦理學生技能訓練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0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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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辦理技能訓綀,應檢具辦理職類之訓綀計畫、課程配置表、課程
    內容、所需經費、師資名冊及學員名冊等,於開辦前十五日陳報矯正
    署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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