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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04.2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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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加強幫派分子管教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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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加強幫派分子管教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
一、加強素行蒐集:收容人入矯正機關後,應即函請警察等單位,提供在 外素行、參加幫派組織情形、違警資料、前科紀錄等,並將該等資料 登記於個人個案資料內,提供教化、管理人員為管教之參考。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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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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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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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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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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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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