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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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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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
2
二、凡舍房收容人有意參加舍房作業,應提出申請經舍房主管審核,並報 經長官批准後交作業科處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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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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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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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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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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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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