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2:2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技能訓練授課及兼課鐘點費發給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06 日
1
一、依據法務部技能訓練所組織條例第十三條聘任訓練師其待遇準用職業
    訓練法及其有關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