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7:2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4
四、受理人民陳情案件後,應將陳情書或紀錄及相關資料附隨處理中之文
    卷,依分層負責規定,逐級陳核。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