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14:0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待所借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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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電應依規定使用,嚴禁擅自接電,以策安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