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3:0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待所借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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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待所內請保持整潔,嚴禁污損,亂拋垃圾,確實維持宿舍衛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