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06:5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親屬同押接見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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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見地點:戒護區公務接見室或其他適當處所,辦理接見前由內勤管
    理員負責接見場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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