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6:0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檢查郵包(包裹)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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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對於原子筆、毛筆、信封、信紙、日記本、筆記簿等均應仔細檢查,
    尤應特別留意原子筆及毛筆之筆桿、筆毛、日記本及筆記簿之書背與
    封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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