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9:5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懇親宿舍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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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居住期間屆滿應即按時離舍,非經長官核准不得延長,離舍時應將房
    間清理乾淨,眷屬由中央台派員陪同至戒護科領回保管物品後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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