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20:2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新收房收容人管理考核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5
五、新收收容人有年老體弱、智能低下、行動不便、疑似精神異常者,或
    屬性侵害案件者,新收房主管應隨時檢查身體及密集輔導,並登載於
    場舍日夜勤值勤人員聯繫簿,列入交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