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4: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宿舍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8 月 29 日
7
七、宿舍經核准配住後,須以借用通知單通知受配人,於十五日內填妥借
    用契約,並完成公證手續,所需費用由借用人支付。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