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2:0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含戒治所)收容人診療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
5
五  提帶收容人看診時,每次不得逾二十人,並嚴禁收容人相互交談。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