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2:4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妨害性自主罪刑前治療保安處分人處遇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6
六  每階考核成績有八個月為乙等者,可逐階進一階。考核成績有甲等一
    個月者,提前一個月進階。考核成績為丙等者,延緩一個月進階。考
    核成績為丁等者,延緩二個月進階。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