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9 09:1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處理收容人死亡事件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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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準備相驗之資料身份簿(總務科)、就診病歷(衛生科)、接見卡、
    筆錄(戒護科)、照相並派車(總務科)接家屬到場,並由秘書帶隊
    召集總務、衛生、戒護科長暨相關人員到場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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