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9: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接見室送入飲食及必需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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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經認定有礙收容人健康及戒護安全之物品,亦不許送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