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23:3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制式通用鑰匙管制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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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用鑰匙應妥善保管,不得借予他人使用或交給收容人使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