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6:3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登記接見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2 年 1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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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已辦理登記接見時,但未接見者,以接見次數乙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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