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9 12:4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受理收容人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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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級管教人員對於申訴之收容人,不得歧視或藉故予以懲罰。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